2022年6月27日,案主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犯洪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峤被事实清楚,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执行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判处洪峤死刑,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维持原判,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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