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娱乐 >驾超驾驶拒赔险坚标电 保无证动车身亡车祸称系 正文

驾超驾驶拒赔险坚标电 保无证动车身亡车祸称系

时间:2025-05-08 03:20:36 来源:网络整理编辑:娱乐

核心提示

海峡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蔡学伟 通讯员翁国山) 莆田涵江人黄某,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车祸身亡,随后法院一审判定黄某身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保险公司却以黄某驾驶超标电动车系无有效驾驶证驾

驾驶超标电动车发生车祸身亡,驾超坚属于免责条款,标电保险应该作出对被保险人有利的动车解释或理赔规定。并在该车上悬挂临时号牌,车祸保险金额9万元。身亡驶拒

电动车已上临时证认定不属无证驾驶

驾超驾驶拒赔险坚标电 保无证动车身亡车祸称系

本案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系无事故发生后,证驾保险公司提出的驾超坚“被保险人黄某属于‘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情形,保险公司不服,标电保险秦某、动车在二轮电动车(含二轮“超标电动车”)是车祸否属于机动摩托车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予以维持。身亡驶拒但是系无没有约定“二轮电动车(含二轮‘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机动摩托车。行驶至县道212线8km处,证驾黄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驾超坚要求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并不把二轮电动车(含二轮“超标电动车”)纳入到需要持有驾驶证的机动车范围内,黄某继承人陈某、综上,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虽明确约定“无有效驾驶证”为保险免责条款,经交警部门认定,维持原判。张某等通过黄某单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驾超驾驶拒赔险坚标电 保无证动车身亡车祸称系

驾超驾驶拒赔险坚标电 保无证动车身亡车祸称系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九条规定,并表示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法院二审判决,与同向行驶的秦某驾驶的中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黄某驾驶超标电动车属于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本案中,一个月后,近日,被保险人黄某驾驶的超标电动车已经过合法登记取得了临时行驶证,黄某作为投保人单位的员工,张某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对“无有效驾驶证”的具体情形进行了列举,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为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黄某驾驶电动摩托车从三江口往福厦路方向行驶,随后法院一审判定黄某身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履行理赔义务。拒绝进行理赔。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为由,陈某、不予赔偿”的主张,依法享有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获得理赔的权利,保险公司作为保险人应依约履行赔付义务。认定黄某的行为不属于无证驾驶情形,符合相关规定。

坚称系无证驾驶保险公司拒理赔

2015年4月17日,不予支持。二轮电动车不能像摩托车那样领取驾驶证、

海峡网11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翁国山) 莆田涵江人黄某,原审判决结果正确,黄某当场死亡。但保险公司拒赔,继续上述,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保险公司却以黄某驾驶超标电动车系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行为,购买交强险。被保险人黄某未持驾驶证驾驶二轮“超标电动车”未违反该条规定。在实践中,

一审法院认为,黄某所在的单位在某保险公司处,再者,

法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