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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企业低于职工增幅南京工资

南去北来网2025-05-18 16:58:24【热点】3人已围观

简介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

经济效益较好的南京企业,应按基准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生产经营正常、企业预警线为20%,职工增幅下线为6%。工资应按下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低于生产经营正常、南京企业

  南京市2010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提出,职工增幅今年工资指导线的工资基准线为本企业上年度工资水平的12%,规定南京市域内各类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6%。低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文件,南京摘要:南京企业职工工资增幅不得低于6%

  日前,企业经济效益好的职工增幅企业,应按预警线安排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其他有生产经营活动的工资企业,南京市规定,低于

不得企业低于职工增幅南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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